安徽发布2008年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以加强对企业工资分配的宏观调控和指导,引导企业合理确定工资水平和工资增长幅度。
安徽省劳动保障厅8月6日消息,安徽发布了2008年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以加强对企业工资分配的宏观调控和指导,引导企业合理确定工资水平和工资增长幅度。
此次发布的工资指导线适用于全省各类企业在岗职工工资分配。对于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较上年增长的企业,职工货币平均工资增长基准线为12%,同时,职工货币平均工资增长上线为16%,作为企业工资增长的预警线,一般不应超过,职工货币平均工资下线为零增长,但企业支付给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工资不得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
根据要求,企业的增资方案,须报同级劳动保障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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